裁判員紀律
1. 執行裁判工作時,必須服從裁判長之指示,不得有蔑視及無禮之態度
2. 賽事當天必須按指定的時間準時集合,不得遲到、缺席或早退
3. 必須穿著整齊制服﹕合格裁判為黑色裁判上衣及深色長褲;實習裁判則為白色上衣及深色長褲
4. 不得在執行裁判工作時說粗言穢語、嬉戲、高聲談笑或使用流動無線電話
5. 不得在執行裁判工作時吸煙、進食、飲用含有酒精成分之飲品
6. 執行裁判工作期間,不可坐得東歪西倒,要注意儀表,抱持平的態度及不可替運動員打氣
7. 必須遵守以上紀律,如有違反,裁判資格可被吊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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